再讀《月亮和六便士》

2013-3-4 23:06 原創(chuàng) · 圖片1

十年前,看過毛姆的《月亮和六便士》,如今只剩下朦朧的印象。 

前幾天心血來潮重讀此書。不曾想一讀便再也放不下。晚上睡前讀到不想睡覺,一口氣讀完,意猶未盡。 

我們身邊都有這樣的人吧,每天在銀行上班,有個賢妻和子女,沒啥大抱負,平凡安定的過著小日子,有點兒乏味。毛姆就寫了這樣一個人。這樣一個人,突然有一天留下一封冷淡的告別信從此消失不見。原因絕不是大家猜想的那樣。他只是——要畫畫!突然發(fā)現(xiàn)了自己內(nèi)心的渴望,他拋棄妻子,跑到巴黎,流浪街頭,完全不在意外界的一切,無論是物質(zhì)的、還是精神的。他不要求成名,甚至不出售自己的畫,他只是不停地畫。他讓人感覺不是在追逐夢想,而是在追逐厄運!用他自己的話來說,“我必須畫畫,就像溺水的人必須掙扎”。而這樣的一個人,卻又完全不讓人同情,因為他對關(guān)心他的人異常冷漠,簡直是冷酷無情。他做事離經(jīng)畔道,唯一值得稱道的品德大概只有坦誠:他絕不裝模作樣為自己的行為進行辯解——他顧不上也不在乎辯解,除了畫畫,全世界都與他無干,哪有什么解釋的必要! 

這是一部天才的傳記,有人說原型是高更。其實是誰并不重要,通過毛姆的筆,看到了追逐理想的最高境界——理想和結(jié)果并無關(guān)系。 

千萬別被“世界名著”的頭銜嚇到,這本書絕對是精彩之作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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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藏1
12年前
哈哈,我們讀的書怎么都一樣的啦。習(xí)慣也很象,這個月我準備把米蘭昆德拉的幾本書重新讀一遍,也有6、7年沒有碰了。
12年前
恩,要看,有吸引力
12年前
收了,去圖書館的時候看看有沒有
12年前
我一直認為,毛姆是英國最會寫小說的作家。他的小說都值得瞧,俺最喜歡的還有《刀鋒》。《月》里的主人公身邊可能真有,我有個朋友,因喬布斯之死醒悟過來,覺得自己該離開家,過自己想過的純粹的生活。
12年前
tiger媽 我一直認為,毛姆是英國最會寫小說的作家。他的小說都值得瞧,俺最喜歡的還有《刀...
他真的這么做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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