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孩子想下樓玩,跟孩子說了兩個約定。一是必須八點二十回家,二是不能帶小孩子回家。
他很愉快的就答應了我。
在樓下,我和他爸陪他玩了會打籃球,有其他小朋友加入時,玩伴就變成了小朋友。而我時不時的叮囑了他注意時間,大約還可以玩多久。整體來說,到這個時候還不錯,他雖然有時候會念叨著,我還想多玩會,但通常說到了會做到。
但誘惑很快來了。
他的好朋友在八點二十將至的時候出現(xiàn)了,出現(xiàn)時第一句話就是:“軒軒,我能不能去你家玩?”
好了,這下完全顧不得和當媽的約定,帶著朋友就往家里沖。
說實話,很生氣。
不是因為帶小孩去家里玩,而是當誘惑重過承諾的時候,他的選擇是誘惑。
回家就提醒他我們之間有承諾,回家要學習。五歲多的他很奇妙的get到了,先和我一起學數(shù)學,又和我一起學英語。
但學著學著就想和朋友玩了。我說,你違反了和媽媽的承諾,所以沒有選擇權(quán),要承擔相應后果。
他馬上開始狡辯:
1,就算媽媽你違反承諾,我不會讓你承擔后果的。
2,如果我不讓朋友來我家玩,他會打我啊
3,朋友不打我,他奶奶可能打我啊
這狡辯讓我更生氣了。
然后當爸的出來繼續(xù)給他上課。上課宗旨:
1,說到要做到
2,做錯了就要承認,不能胡亂攀比。
最后,也不知道怎么說到了孩子應該給爸爸洗個腳的結(jié)論上,好了,課程在溫馨中落幕了!